這次作筆錄的時候
我有問警察先生是如何找到原車主(也就是我)
因為偷車賊已經都把車身烙印的引擎號碼都磨掉印上新的了
而且,引擎也被換過了

原來,線索在機車的大燈裡面
就是燈罩的裡面邊邊的地方有車身烙印笨賊沒發現
所以沒有磨掉
警察先生說
其實大部分的機車烙印的地方都大同小異
所以也有很多機車因為沒線索可以查出車主是誰還閒置在警局裡
大家趕快去看看妳們的大燈裡面有沒有烙印吧!!

機車還不能領走
要等到法官開庭請那些歹徒(四個人)放棄裝在我機車的引擎所有權(引擎的所有權是偷車賊的)
而且到時候還要向他們求償
要他們賠償重新領牌照、修理大燈、....的費用
所以還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把黑妞寄回家
到時候等法院寄開同通知書再把那些偷車賊的大名PO上來讓大家唾棄一下吧!!
這次破獲這宗案件的蔡見成警察是任職在協和派出所(東海大學在往下面騎中港路上的待轉那間)
聽他說他跟蹤這個集團已經有兩年之久了
之前都只知道他們專門偷機車然後運往一個地方
但是不知道運到哪
直到這次才一舉破獲
可惜我國的法律罪刑不夠重
才會有竊賊一犯再犯
大概幾個月後又猖狂的在外面為非作歹了吧
感謝蔡見成警官幫我們尋獲失竊的愛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elo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